SYDR-2015-00018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告
邵政通字〔2015〕18号
为认真做好2015年烟叶收购工作,树立邵阳烟草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省、市烟叶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烟叶收购管理。严格按合同收购烟叶,严禁跨区域收购外地烟叶,严禁收购无适用价值烟叶,坚持烟叶等级标准收购。
二、规范烟叶收购秩序。烟叶属国家烟草专卖品,必须由烟草公司统一收购,其他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收购烟叶。烟叶收购人员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收购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徇私舞弊,严禁收购“人情烟”、“关系烟”,严禁压级压价。否则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明确乡镇工作职责。各乡镇要督促烟农及时做好出烤烟叶初分打捆、精准预约工作,协助各收购站(点)做好整户收购工作。同时,要成立烟叶收购秩序维护工作组,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处理好烟叶收购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烟草、公安、监察、电力、工商、物价、质监、交警、交通、公路、运管、督查、邮政银行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切实加强烟叶市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广大烟农要自觉遵守烟叶收购规定。严格按照烟叶等级标准做好不适用烟叶的剔除、不同部位等级烟叶分类堆放工作,严格按照一次性预约整户交售的要求,按时到站点交售烟叶,严禁进入定级室扰乱收购秩序、影响收购进度。
六、2015年8月25日以前为烟叶寄存预收购,正式收购从8月25日开始,10月20日结束,请广大烟农在规定的收购时间内积极交售烟叶。欢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烟叶收购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举报电话:邵阳县烤烟办:0739-6835376
邵阳县烟草专卖局:0739-6821109
特此通告。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