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DR-2016-00002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邵阳县原207国道部分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通告
邵政通字〔2016〕2号
因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邵阳县2015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拟占用原207国道部分国有土地,该部分土地坐落于邵阳县红石社区,面积2036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收回原207国道该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通告。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