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DR-2016-00011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
邵政通字〔2016〕11号
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改善县城人居环境,创建文明卫生县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城区主次干道以及县城出入口周边。
二、整治时间: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要求:
1、集中拆除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指示牌。拆除设置在城市绿化带、人行道上的户外广告、指示牌;拆除违章设置的立柱广告;拆除设置在建筑物墙面、楼顶的违章有损市容市貌的广告;彻底清除城区“牛皮癣”;清除在人行道上张贴、喷绘的宣传广告。
2、改造提升沿街门店招牌。县城白虎街、邵新街、凤凰街等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将全面改造提升,门店招牌将按设计要求统一设置,其他路段的门店招牌参照改造路段门店招牌设计标准规范设置。
3、规范户外广告设置。(1)对已办理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严格按照批准的事项设置,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设置。(2)新设置的户外广告由城管、规划、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审批与管理。(3)规范指示路牌设置。凡需在主街道设置指示牌的,经批准同意后,按县城指示牌设计要求设置。
四、凡在县城区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指示路牌及门店招牌,设置单位或个人在
五、对以暴力抗法等手段拒绝、阻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邵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