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4-28 来源:邵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邵安委办〔202311

关于印发《邵阳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高新区,县直有关单位:

    《邵阳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实施方案》已经县安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428

邵阳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为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湘安发〔2023〕3号)指示精神,县人民政府和湖南职业安全技术学院开展政校合作,探索隐患排查新模式,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更好发挥政企合作隐患治理新模式作用,并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12月30日,在全县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对照湖南省安委会出台“重大事故隐患评判标准”,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翻身仗”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取得实效。紧密结合我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充分依托科研院所、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和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全县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应对我县生产安全、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的风险挑战。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必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当地政府落实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监管责任。要层层相扣、环环相链,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防止重大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不高,问题发现不了、解决不来,从根本上对事故隐患消除不到位,不能真正对重大隐患实施闭环管理。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县17 个重点行业领域对标对本制定本(行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隐患积极性明显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意识显著增强;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第一责任人的精准严格执法水平提升;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力确保实现“三坚决两确保”任务目标,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

二、组织领导

成立邵阳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晨旭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尹向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姜佳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红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真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各乡镇场长,安委会成员单位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建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安委办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周分红兼任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股杨樱鸿陈安亮刘虎组成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县应急管理局。

三、工作步骤

(一)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组织动员部署。各单位要迅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要及时提请主要负责同志动员部署,提请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推动出台重大制度措施。政府其他负责同志要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工作。动员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安全生产、督促企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通过基层“网格”,把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传达到辖区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4月30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或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落实责任

一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依法排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并制定隐患台账,企业自查自改中存在对重大事故隐患判断不清、掌握不准,依规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二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县安委会及各专委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主动靠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督促指导有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分线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三要压实属地责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高新区、乡镇场要统一领导部署,结合实际成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细化属地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内部责任分工、实施信息共享、动态掌握及时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严细实”作风,发扬斗争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和追责问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采取坚决果断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责任明确、措施有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现场,通过“一线工作法”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深层次的问题, 坚决制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作秀式安全检查,坚决抵制安全生产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企业和党政机关主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凡属企业自主检查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不予以行政处罚;凡属地方主动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上级主管部门一般不予挂牌督办;凡是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从重行政处罚:凡是上级督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凡因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直至予以“一票否决”。

四、主要任务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突出高层建筑、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聚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尤其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坚持条块结合,重点从企业、部门、党委政府、各级安委会及专委会四个层面提出有关工作任务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

1.抓紧抓实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发动全员包括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隐患,要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吸取全国近期重大隐患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治理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监管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以上)。

2.抓紧抓实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在推动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要按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组织本企业或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

3.从严从紧组织开展动火、有限空间、特种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检维修等引发的典型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特种设备操作员等危险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及其他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4.从严从紧组织开展外包外租、转包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转包分包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层层转包分包、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要推动将外包外租、转包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涉嫌非法违法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5.精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突出抓好指导服务和精准严格执法

1.严格遵守排查整治标准。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原则,抓紧制定实施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提炼本次整治的重大隐患类型;尚未出台判定标准的,要结合实际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同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先行确定本行业突出隐患认定条件。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并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

2.扎实开展专家查隐患服务。县人民政府依托湖南安全技术学院安全生产专家,开展政校合作,充分发挥专家优势,通过“开小灶”“重点帮扶”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我县确定各领域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做如下安排:

    1工业园区(8家): 湖南中彬茶油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孚瓯科技有限公司,华登塑胶玩具有限公司,昱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安工具、裕盛鞋业、雅丽工艺、宏晶电子。

2应急管理局直管行业(8家):

① 危化企业3家:利达制氧站新能源储备站,邵阳县李子坪加油站,中石化城关加油站。

② 非煤矿山2家:双雄矿业有限公司,南方水泥厂(含采石场)。

③ 烟花爆竹3家:邵阳县兴鑫烟花爆竹公司,邵阳县振羽烟花爆竹公司,邵阳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

3乡镇工贸企业(7家):邵阳县鸿旺建材有限公司、邵阳县京丰建材有限公司、兰欧大酒店、湖南省长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湘宝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五丰铺羊古沥青搅拌站、邵阳县鑫功建材有限公司。

  4消防安全:高层建筑、自建房、沙坪社区、桂竹山社区消防设施检查8家):

    燃气行业:瑞华燃气

特种设备:弄子口景区(含文旅项目)

县民爆仓库:县专营公司

    商贸行业大型综合体:东方凤凰城

建筑:芙蓉学府工地

学校:湖达学校

    医院:县人民医院、仁康医院

3.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或者结合入职培训和年度轮训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生产相关课程,重点加强专项行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事项等业务知识的教育,强化责任心、提高专业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4.聚焦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敢于斗争、敢于碰硬,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屡罚未改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曝光,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典型案例。

5.积极推进联合检查。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系统,促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碰撞分析,实现风险隐患远程动态监测,对企业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理、被纳入失信名单等生产经营不良的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结合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要求,优化组织方式,强化部门、区域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

6.加强调度检查通报。要分行业领域加强对乡镇场、部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调度、研判、指导与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或监管部门要积极提供素材,安委办分季度编辑工作简报,及时曝光典型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交流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整改或久拖不决的,分行业领域依法挂牌督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五、工作要求

强力打非治违。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非法营运、危化品等非法生产运输经营、违规电气焊、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城镇燃气非法灌装经营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不定期公开曝光“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扎实开展安全培训。乡镇场近期要组织开展1次由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集中宣讲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要求的解读,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红线意识和专业能力。

积极宣传教育发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进行时”等专题栏目,及时宣传典型做法,加大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拓宽举报渠道,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鼓励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严格实施问责问效。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纳入“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真抓实干激励,对在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约谈通报,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并确保到人到位。

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安委办遵照省安委会要求,要加快优化并充分运用湖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一单四制”管理系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推动分级录入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定期调度分析通报,精准督导整治,形成工作闭环。要加大治理资金保障力度,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工程治理措施。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推动健全市县两级基层安全监管体制,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六、进一步发挥好安委会、专委会的统筹推动作用

加强全面上组织协调。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按照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要求,一并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附后),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发生典型事故的,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及时约谈通报。

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结安委会重点联系督导工作,在“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组织综合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地。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和巡查的重点内容,对照调度数据抽查台账,“四不两直”现场查问题,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乡镇场,以及未按规定推动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县直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强化企业排查整治和专业帮扶。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有关部门加大重点帮扶力度,动员各方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完成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

严格部门精准监管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全过程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扎实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乡镇场安委会及专委会要加强督导检查,各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监管执法力度。

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高新区、乡镇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其他部门单位可参照落实)于2023年5月8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20日、2023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樱鸿

邮箱:34896747@qq.com

附件: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填报: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3

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4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政府挂牌挂账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6

挂牌挂账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对企业

自查自

改进行

抽查检

查情况

1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

(家)

4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

(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部门

帮扶

精准

执法

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市、县(个次)

2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3

行政处罚(次,万元)

4

重大事故隐患

“一案双罚”(次)

5

移送司法机关(人)

6

贵令停产整顿(家)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8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

危险作业罪案例)

党委

政府

组织

推动

情况

1

市、县党委政府主要

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次)

2

市、县政府负责同志

现场督导检查(次)

3

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4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人次)

5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

匿名举报查实奖励)

6

约谈通报下级政府及部门(次)

7

是否在市级主流媒体

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8

市县两级配备专兼职

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注:1.安委会办公室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5月27日开始上报,每月27日前上报截至本月末的累计情况。2.调度表内容应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一案双罚”,是指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并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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