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开明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邵阳县开明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套节能环保家具及工具车生产线项目备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邵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现就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第二条第二项、《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投资改革的若干意见》第二条第二项和《邵阳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规定,对《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二、备案内容
1、项目名称:邵阳县开明实业有限公司新建10万套节能环保家具及工具车生产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下花桥镇储英村。
3、建设内容及规模:引进一条年产10万套节能环保家具及工具车生产线,购买相应生产设备。建成后年产烤火炉、生活炉500余台;不锈钢桌5000余个;钢化玻璃环保餐桌椅9000多套;椅子8000把,钢化玻璃茶几1200套;圆桌5000套;装卸车3000余台、斗车3万辆、独轮车2万辆。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5、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6、请你公司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等相关手续。
7、本备案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