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时间:2020-07-03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第一部分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2、当年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机构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第四部分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第六部分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七部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第八部分“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第九部分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第十部分相关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邵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房产局职级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邵政办发[2002]60号),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及上级的有关管理规定,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拟定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以及房地产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县本级各类房屋的转让、租赁、抵押、典当、赠与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中介、咨询等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及商品房标准购销合同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中收益金的收取与管理。

(三)负责县本级房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

(四)参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直管公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健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制定并落实廉租住房制度,推动住房商品化。

(五)参与住宅建设管理,组织城镇住房解危解困,负责直管公房和危旧房屋的改造工作。

(六)负责城镇房产开发管理;培育、规范和发展住宅区物业管理,参与县本级住宅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区房屋公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七)负责城、镇、乡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拆迁中的安置、补偿、调处纠纷工作,依法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管理城乡房屋安全工作,指导城乡房屋维修养护和公房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九)负责原有房屋改(扩)建与装饰装修管理。

(十)负责县区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机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拆迁事务和房屋经营维修等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初审工作。

(十二)负责县本级房产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县房产管理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管理房产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修缮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调处房产纠纷和落实私房政策;负责城乡房屋的调查统计工作。

(十四)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1、继续实施老城区4-6片区棚改

2、优化公租房管理服务

3、认真开展老旧城区D级危房与老旧小区摸底

4、积极申报住房保障项目

5、加快推进环虎路与白虎街综合整治及13个乡镇公租房(小套房)项目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9年邵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81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81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2辆。

当年在职人员81人,比上年(减少)了0.01%,离退休人员24人,比上年增加了0.01%,其原因是人员调动和退休。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邵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决算总收入23337406.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37406.0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10086651.01元,其中:基本支出9496872.1元,占总支出的94%;项目支出589778.91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9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66564.65元,占基本支出的0.09%,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630307.45元,占基本支出的9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7571.38元,占基本支出的0.05%。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1.21%,支出也增加了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了0.04%,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0.002%。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绩效工资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增加调级工资发放,补交社会保障费用。二是人员调动和退休。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96872.1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9496872.1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9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其他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邵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车辆合计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我单位对住房保障工作、重点项目等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情况是全面完成绩效考核目标。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3528.2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212.2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12.25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458.75元,主要用于车辆正常运行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开支1316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1684元,其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2019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

九、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7月3日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9年财政决算收支表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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