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的礼金必须及时存入廉政账户。”3月2日,邵阳县纪委率先设立“5910”廉政账户,为党员干部提供主动上交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便捷“绿色通道”。
按照规定,党员干部可以在县内中国工商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将收受的现金存入相应的廉政账户,个人在办理廉政账户交款时,需用实名或者“本人姓氏+身份证号6位尾数的方式存入。单位在办理廉政账户交款时,可以本单位或者上交者名义存入廉政账户,并妥善保管银行的客户回单联。受理银行向个人提供的缴款凭证视为拒礼拒贿的证据。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的礼金、礼券、礼卡,自收受之日起30日内主动缴入“5910”廉政专用账户的,可视同上交组织,拒礼拒贿,作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情节依据。如在一个月后缴入,则视实际情况认定性质。
“5910”汉字谐音“我就要廉”。这是邵阳县纪委给党员干部设置的一条拒礼拒贿的绿色廉政通道,在该县工商银行所有网点设立了“5910”廉洁自律专用账户。根据规定,凡持有 “5910”账户缴款回执的,可视作主动拒礼拒贿。廉政账户由县纪委党风廉政室负责日常管理,实行每月一次与银行对账,统计,每季度一次集中结算缴入同级国库,廉政账户只存不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廉政账户。确需查询的,必须征得县纪委同意,县纪委还将严肃查处虚报挪用公款送礼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