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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公职人员直系亲属不得享受低保
时间:2014-07-08 来源:邵阳县政府门户网 【字体:

  近日,笔者从县低保救助局了解到,《邵阳县开展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和国家公职人员直系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正式下发,县政府将从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的亲戚着手,全面清理违规享受低保人员对象。

  文件明确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和低保经办人员的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不得享受低保;现任村(居)委会干部本人及配偶以及他们的父母、岳父母、子女、孙子女不得享受低保;有固定工作、固定工资或有退休工资的人不得享受低保。此次清理整顿时间从7月1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时间为50天。县低保救助管理局局长杨新甫介绍说,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对清理整顿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将评为不合格,情节严重者将实行免职处理,其亲属所领低保款项将一律追缴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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