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为全面推进全县“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计划,我县组织召开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会议。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是为了确保现有低保和扶贫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对象全部脱贫。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我县建立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明确了工作时限和要求。会议指出认定对象为:已纳入我县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对象,以户为单位,贫困家庭中主要劳动能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残、因病、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可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范围。会议要求,各乡、镇、场务必通过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初评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保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