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要闻
邵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九次集中学习
时间:2021-10-20 来源:邵阳县 【字体:

10月19日上午,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九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县委书记袁胜良主持学习并讲话。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以及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参加集体学习。

会上,周玉祥、曾建新、彭茂华、文立斌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和学习感悟依次作学习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弘扬光荣革命传统,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切实抓好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城乡环境卫生同治、禁毒和反电诈、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整治、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保整治、生态修复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会议指出,要解放思想抓转型,以更强担当推进高质量发展。按照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把提高能效作为能耗“双控”的主攻目标,持续调整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邵阳县贡献。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用好这块传家宝,发扬老一辈共产党人求真务实、重视调研的优良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好邵阳县“一争二提三主动”大讨论活动,找准各级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来推进全县“三兴三区”战略、打造“四大增长极”的顺利实施,为“十四五”规划建设起好步和开好局。

会议强调,邵阳县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全面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多形式广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为乡村全面振兴打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

会议指出,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要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加大对破坏耕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耕地“非粮化”的法律责任。要增加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强化被征地农民参与制度,保障其有效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禁止侵犯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会议强调,《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要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邵阳县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方式:0739-6821117(县政府办) 0739-6834107(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民监督举报电话:0739-6560308(县委网信办) 版权所有:邵阳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3007878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302000107号 网站标识码:4305230028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