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扶贫发展中心 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项目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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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扶贫发展中心是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国家乡村振兴局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承担开展乡村振兴理论与实践研究、提供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组织开展脱贫地区定点监测、推进乡村振兴智库建设等工作。《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项目由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组织申报。按照有关规定,项目自发布申请公告之日起面向社会受理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着眼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总结小额信贷、专项贷款、脱贫地区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特殊通道、地方专债、专项保险、“保险+期货”等不同金融政策、金融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创新实践,梳理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路径和重要模式;编制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手册,为不同地区、不同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通过理论研讨和典型经验宣传,扩大中国金融减贫治理成功经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项目内容 深入调研一定数量县(市)和金融机构,总结不同类型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梳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创新试点的成功做法,编制工作指南,为金融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提供决策建议和有效方案,促进金融在“三农”新发展阶段发挥更大作用。 三、项目成果及进度要求 (一)项目成果 1.到2个以上金融机构总部和5省(市、区)5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一份; 2.编制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指南1本,其中包括不少于2家金融机构和5个县(市)金融支持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的典型案例; 3.举办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典型经验研究成果研讨或推介活动1次以上; 4.撰写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建议1份。 (二)进度要求 2021年4月下旬,确定研究方案及框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4月下旬至5月中旬,制定实地调研方案,开展实地调研;5月下旬至6月上旬,撰写工作指南及修改,6月底前,举办成果研讨推广会或推介活动,项目结项。 四、项目申报资质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具有金融行业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具备案例成果转化实际经验,并满足实施本项目的其他必备条件。项目申请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职责,有较好的信誉保证。 (二)项目申报人需具有高级职称,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金融减贫领域相关研究和典型案例推广经验;所带领的团队具备按时完成项目实施的物质条件、技术手段和时间保证;项目组成员的学科背景构成合理。 五、项目经费及预算要求 本项目经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万元。申请人需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并认真执行,申报单位需认真审核并严格管理。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将对申报单位提出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核,确定项目所需经费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相关规定,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 六、申报时间安排 中国扶贫发展中心自项目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人需于2021年4月14日前,填写《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申报书(见附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发展中心。 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中选单位,于2021年4月23日前下达项目中选通知,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晖(中国扶贫发展中心金融扶贫处) 联系电话:010-84158525 电子信箱:fzzxjrc@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附件: 中国扶贫发展中心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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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扶贫 | ||
一级事项 | 乡村振兴项目 | 二级事项 | 项目实施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
公开主体 | 邵阳县乡村振兴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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