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阳县房产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时间:2017-05-04 来源: 【字体:

 第一部分 邵阳县房产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房产局职级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邵政办发[2002]60号),县房产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及上级的有关管理规定,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拟定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以及房地产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县本级各类房屋的转让、租赁、抵押、典当、赠与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中介、咨询等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及商品房标准购销合同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中收益金的收取与管理。

  (三)负责县本级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依法保护房地产合法权益。统一对县本级房屋进行产权登记发证和房产权属档案的管理,负责县本级房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

  (四)参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直管公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健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制定并落实廉租住房制度,推动住房商品化。

  (五)参与住宅建设管理,组织城镇住房解危解困,负责直管公房和危旧房屋的改造工作。

  (六)负责城镇房产开发管理;培育、规范和发展住宅区物业管理,参与县本级住宅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区房屋公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七)负责城、镇、乡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拆迁中的安置、补偿、调处纠纷工作,依法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管理城乡房屋安全工作,指导城乡房屋维修养护和公房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九)负责原有房屋改(扩)建与装饰装修管理。

  (十)负责县区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机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拆迁事务和房屋经营维修等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初审工作。

  (十二)负责县本级房产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县房产管理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管理房产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修缮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调处房产纠纷和落实私房政策;负责城乡房屋的调查统计工作。

  (十四)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邵阳县房产局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县内房产行业管理及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内设5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计财股、房政股(加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危房鉴定办公室)、市场法制股(加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公室)、廉租住房管理股等。

  第二部分邵阳县房产局2017年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的说明

  邵阳县房产局2017年预算总收入是137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5.31万元,占45%;政府性基金收入750万元,占55%

  邵阳县房产局2017年支出预算1375.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1万元,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局属二级机构63名自收自支人员解决财政差拨。政府性基金收入750万元,用于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

  二、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17年度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50万元用于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关于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的说明

  邵阳县房产局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375.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工资福利支出360.4万元,占26.2%,比上年211.43增加148.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二级机构63名自收自支人员解决财政差拨;商品和服务支出24.5万元,占1.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办公费1.8万元,差旅费1.2万元,均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不动产登记改革后单位职能划转,业务量急剧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35.86元,比上年增加5.61万元;生活补助支出2.52万元,主要是遗属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96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支出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50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相关配套建设开支。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的说明

  邵阳县房产局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375.31万元,比上年307.23万元增加1068.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局二级机构63名自收自支人员解决财政差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县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750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基本支出590.31万元,比上年272.23万元增加318.0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35万元,与上年35万元持平。

  第三部分 邵阳县房产局2017年三公”

  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我单位安排3.8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3.8万元,与上年持平。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2017年县本级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事业单位获得的由财政专户资金核拨的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邵阳县房产局

                 2017年5月3

附件下载:房产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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