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房产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4-25 来源: 【字体:

邵阳县房产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房产局职级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邵政办发[2002]60号),县房产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及上级的有关管理规定,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拟定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以及房地产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县本级各类房屋的转让、租赁、抵押、典当、赠与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中介、咨询等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及商品房标准购销合同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中收益金的收取与管理。

(三)负责县本级房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

(四)参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直管公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健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制定并落实廉租住房制度,推动住房商品化。

(五)参与住宅建设管理,组织城镇住房解危解困,负责直管公房和危旧房屋的改造工作。

(六)负责城镇房产开发管理;培育、规范和发展住宅区物业管理,参与县本级住宅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区房屋公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七)负责城、镇、乡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拆迁中的安置、补偿、调处纠纷工作,依法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管理城乡房屋安全工作,指导城乡房屋维修养护和公房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九)负责原有房屋改(扩)建与装饰装修管理。

(十)负责县区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机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拆迁事务和房屋经营维修等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初审工作。

(十二)负责县本级房产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县房产管理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管理房产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修缮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调处房产纠纷和落实私房政策;负责城乡房屋的调查统计工作。

(十四)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县房产局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县内房产行业管理及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办公室、计财股、房政股、、市场法制股(加挂危房鉴定办公室、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公室)、廉租住房管理股等5个内设股室,下辖17个二级机构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89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4.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441.31万元,主要原因(或项目)是:根据上级要求取消服务性收费,履行服务职能,人员经费由财政负担。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89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94.74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481.84万元,主要原因(或项目)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4.74万元。

基本支出: 894.74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9.66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0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82万元。

项目支出:35万元,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持平: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持平。

  2、本单位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邵阳县房产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邵阳县房产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39.74万元,比上年441.31万元增加398.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局二级机构63名差额拨款人员解决财政全额拨款;工资福利支出719.66万元,比上年380.95万元增加338.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加56.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增加2.9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35万元,与上年35万元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有公车和大型设备: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

2、无公车和大型设备: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邵阳县房产局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附件下载:邵阳县房产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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