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房产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根据《宪法》和《预算法》规定,邵阳县房产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房产局职级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邵政办发[2002]60号),县房产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及上级的有关管理规定,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拟定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以及房地产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县本级各类房屋的转让、租赁、抵押、典当、赠与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中介、咨询等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及商品房标准购销合同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中收益金的收取与管理。
(三)负责县本级房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
(四)参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直管公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健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制定并落实廉租住房制度,推动住房商品化。
(五)参与住宅建设管理,组织城镇住房解危解困,负责直管公房和危旧房屋的改造工作。
(六)负责城镇房产开发管理;培育、规范和发展住宅区物业管理,参与县本级住宅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区房屋公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七)负责城、镇、乡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拆迁中的安置、补偿、调处纠纷工作,依法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管理城乡房屋安全工作,指导城乡房屋维修养护和公房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九)负责原有房屋改(扩)建与装饰装修管理。
(十)负责县区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机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拆迁事务和房屋经营维修等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初审工作。
(十二)负责县本级房产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县房产管理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管理房产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修缮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调处房产纠纷和落实私房政策;负责城乡房屋的调查统计工作。
(十四)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1)集中精力抓棚改。2017年,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4269户(具体为邵阳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3427户、五峰铺镇城镇危房改造300户、县建筑公司棚户区改造150户、县供销社棚户区改造242户、县煤炭公司棚户区改造90户、县商业行管办下属单位棚户区改造60户)。五峰铺镇城镇危房改造已全部完成,投入近千万元;县建筑公司、县煤炭公司、县商业行管办下属单位棚改等3个项目已完成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已搬迁腾空;县供销社棚改项目242套已全部开工,并基本建成182套。
(2)公开公正配租公租房。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公租房分配任务为700套,为顺利完成今年的分配任务,我县把任务分解到了各个具体项目(具体为县城夫夷新城115套及江边公租房72套、教育系统公租房443套、卫生系统公租房70套)。我局积极督促业主单位抓紧进行室内装修、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争取尽快满足入住条件。目前教育系统公租房及卫生系统公租房已全部分配到户,夫夷新城及江边公租房已经圆满完成分配任务。
(3)、严格审核住房租赁补贴。今年,我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为4970户。在赁补贴发放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做到“三审二公示”,即经过社区入户调查、初审,乡镇政府复审和各职能部门会审三道审核程序和社区、县房产局二道公示程序,确保发放公开公正。为了更准确的发放租赁补贴,我县实行动态管理,对2016年租赁补贴年审对象及2017年新增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工作,全面核查申请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车辆、住房公积金、财政供养、个体工商户等相关信息,严格核定申请对象的收入、财产状况,使住房租赁补贴真正发放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当中。12月底审批合格家庭全部发放到位。
(4)、房屋交易管理。我局进一步简化房屋交易抵押管理流程,今年共办理房屋交易备案678宗,面积8.5万㎡;抵押备案283宗,面积7.89万㎡;各项业务办理实现零差错,办结准确率达100%。
(5)、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为切实抓好控房价、防风险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我局一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努力引导现有开发企业做大做强,今年全县新开工面积25.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6.15万平方米;办理预售许可证8件,预售面积16.15万平方米;销售总面积14.4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4.16万平方米,非住宅0.3万平方米。另一方面严格资质管理,通过资料审核与现场查勘相结合等方式,严格审查开发企业的守法诚信经营情况,有效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
(6)、我局优质高效服务“三重工程”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除老城区危房改造项目(一号工程)外,还稳步有效推进凤凰街七条小巷亮化工程、环虎路及白虎街综合整治维修完善项目等三重工作。现凤凰街七条小巷亮化工程,已全部完工;白虎街综合整治维修完善项目投入3000多万。13个乡镇公租房建设项目投入7000万,853套公租房正常施工。
(7)、物业管理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县房产局加大物业管理力度,针对部分因工程质量和物业管理方面遗留问题,主动邀请业主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及时化解了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矛盾。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实行维修资金计帐到户、管理到幢、专户储存,保障了资金安全、使用便利,维护了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2017年新增1281户,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045.55万元,全县累计3643户居民交存了房屋专项资金1399.7万元,累计归集资金2277.82万元。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7年邵阳县房产局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邵阳县房产局,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33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33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1辆。
当年在职人员33人,比上年减少了3人,其原因是人员调出。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邵阳县房产局决算总收入41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4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3万元,占总支出的55%;项目支出209.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8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8%。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减少了0.08%,支出也减少了30%。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了24%,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了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54%。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二是工资调整。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152485元,其中货物类152485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其他0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邵阳县房产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9968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85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783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50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0750元,主要用于车辆正常运行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84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77830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70元,其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2017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
七、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房产局
2018年7月18日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