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及附件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房产局职级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邵政办发[2002]60号),县房产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及上级的有关管理规定,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拟定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以及房地产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县本级各类房屋的转让、租赁、抵押、典当、赠与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中介、咨询等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及商品房标准购销合同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中收益金的收取与管理。
(3)负责县本级房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
(4)参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直管公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健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制定并落实廉租住房制度,推动住房商品化。
(5)参与住宅建设管理,组织城镇住房解危解困,负责直管公房和危旧房屋的改造工作。
(6)负责城镇房产开发管理;培育、规范和发展住宅区物业管理,参与县本级住宅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区房屋公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7)负责城、镇、乡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拆迁中的安置、补偿、调处纠纷工作,依法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管理城乡房屋安全工作,指导城乡房屋维修养护和公房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9)负责原有房屋改(扩)建与装饰装修管理。
(10)负责县区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11)负责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机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拆迁事务和房屋经营维修等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初审工作。
(12)负责县本级房产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县房产管理行政复议工作。
(13)管理房产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修缮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调处房产纠纷和落实私房政策;负责城乡房屋的调查统计工作。
(14)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当年主要工作
1、集中精力抓棚改。一是老城区棚改加速推进。二是棚户区改造指标任务。
2、公租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情况(含2018年公租房分配入住指标落实情况)。
3、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县房产局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法制办、物业开发办、住宅维修基金办、住房保障办、白蚁防治、房屋测绘等股室。
部门有职实有人数82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82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2辆。
当年在职人员82人。
第二部分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428.2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15.36 万元,增长0.03%。主要是因为当年单位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和当年工资调整。
2018年度支出总计316.36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 96.54 万元,减少30%。主要是因为各项经费严格控制压缩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428.2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8.26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316.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362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428.2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15.36 万元,增长0.03 %,主要是因为当年单位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和当年工资调整。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316.36 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 96.54万元,减少30 %,主要是因为各项经费严格控制压缩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16.3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96.54万元,减少 30 %,主要是因为各项经费严格控制压缩开支。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16.3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16.36 万元,占100%。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39.74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316.3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7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12(类) 01 (款) 09 (项)。
年初预算为 839.74万元,支出决算为 316.3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7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项经费严格控制压缩开支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16.3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1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费37.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1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水电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6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8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 万元,完成预算的 0.0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7.4万元,减少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7 万元,完成预算的 41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使用制度,节约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 0.52 万元,减少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使用制度,节约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3 万元,占 1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1.67 万元,占 8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3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10个、来宾 30人次,主要是省市级部门检查保障性住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6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7 万元,主要是维修、油费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64.04万元,降低 63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等费用支出。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 万元。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1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工作工地下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三部分 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四部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邵阳县房产局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县内房产行业管理及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办公室、计财股、房政股、、市场法制股(加挂危房鉴定办公室、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公室)、廉租住房管理股等5个内设股室。
2、主要职能。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房产局职级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邵政办发[2002]60号),县房产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及上级的有关管理规定,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拟定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以及房地产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县本级各类房屋的转让、租赁、抵押、典当、赠与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中介、咨询等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及商品房标准购销合同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中收益金的收取与管理。
(三)负责县本级房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
(四)参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直管公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健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制定并落实廉租住房制度,推动住房商品化。
(五)参与住宅建设管理,组织城镇住房解危解困,负责直管公房和危旧房屋的改造工作。
(六)负责城镇房产开发管理;培育、规范和发展住宅区物业管理,参与县本级住宅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区房屋公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七)负责城、镇、乡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拆迁中的安置、补偿、调处纠纷工作,依法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管理城乡房屋安全工作,指导城乡房屋维修养护和公房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九)负责原有房屋改(扩)建与装饰装修管理。
(十)负责县区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机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拆迁事务和房屋经营维修等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初审工作。
(十二)负责县本级房产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县房产管理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管理房产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修缮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调处房产纠纷和落实私房政策;负责城乡房屋的调查统计工作。
(十四)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重点工作计划。1、集中精力抓棚改。一是老城区棚改加速推进。二是棚户区改造指标任务。2、公租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情况(含2018年公租房分配入住指标落实情况)。3、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二)优质高效服务三重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我局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基本支出决算数313.22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279.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4.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2万元.2018年我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单位层面管理制度、业务层面管理制度,完成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特别就“三公经费”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了经费支出流程,制定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办公费等相关实施细则,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接待制度对人员、标准、接待程序都予以规范,用车制度对车辆管理、维修、费用支出都进行了明确。同时,按照邵阳县财政局要求实行“整体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制度,有效控制了基本支出,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决算数1.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6万元,节约1.84万元,与2017年决算9.9万元比较减少7.94万元,
(二)专项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2018年度我局专项项目2项,投入专项资金7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廉租房建设工作经费35万元,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35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专项资金实际使用3.135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0.04%。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为加强专项项目管理,我局就专项业务经费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各专项业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业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并按照相关质量控制体系要求实施专项项目。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具体包括: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和用品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配置和处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使用、审批、稽核等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按相关规范运行。2018年资产总额49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33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3650万元,其他应收款1183万元),固定资产101.4万元。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8年,我单位对重点项目等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情况是全面完成绩效考核目标。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效益评价。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减少。
2、严格按预算执行。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日常公用经费、“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总体控制较好,未超本年预算。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八、存在的问题
九、改进措施和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及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点击下载:2018年决算公开表(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