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8-03 来源:邵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字体: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表及附件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房产局职级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邵政办发[2002]60号),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及上级的有关管理规定,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拟定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以及房地产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县本级各类房屋的转让、租赁、抵押、典当、赠与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中介、咨询等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及商品房标准购销合同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中收益金的收取与管理。

(三)负责县本级房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

(四)参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直管公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健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制定并落实廉租住房制度,推动住房商品化。

(五)参与住宅建设管理,组织城镇住房解危解困,负责直管公房和危旧房屋的改造工作。

(六)负责城镇房产开发管理;培育、规范和发展住宅区物业管理,参与县本级住宅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区房屋公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七)负责城、镇、乡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拆迁中的安置、补偿、调处纠纷工作,依法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管理城乡房屋安全工作,指导城乡房屋维修养护和公房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九)负责原有房屋改(扩)建与装饰装修管理。

(十)负责县区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机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拆迁事务和房屋经营维修等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初审工作。

(十二)负责县本级房产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县房产管理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管理房产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修缮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调处房产纠纷和落实私房政策;负责城乡房屋的调查统计工作。

(十四)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1、继续实施老城区4-6片区棚改

2、优化公租房管理服务

3、认真开展老旧城区D级危房与老旧小区摸底

4、积极申报住房保障项目

5、加快推进环虎路与白虎街综合整治及13个乡镇公租房(小套房)项目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邵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部门在职实有人数81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81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2辆。

当年在职人员81人,比上年(减少)了0.01%,离退休人员24人,比上年增加了0.01%,其原因是人员调动和退休。

第二部分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333.7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   1905.4万元,增长  81 %,主要是因为一是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绩效工资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增加调级工资发放,补交社会保障费用,奖励工资发放等,二是人员调动和退休。

2019年度支出总计1008.6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692.3   万元,增长68%,主要是因为一是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绩效工资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增加调级工资发放,补交社会保障费用,奖励工资发放等,二是人员调动和退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33.7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3.74  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008.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49.69万元,占94  %;项目支出  589778.91 万元,占0.05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33.74  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   1904万元,增长  81 %,主要是因为一是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二是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绩效工资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增加调级工资发放,补交社会保障费用,奖励工资发放等,三是人员调动和退休。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49.6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633.33万元,增长66%,主要是因为一是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绩效工资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增加调级工资发放,补交社会保障费用,奖励工资发放等,二是人员调动和退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8.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2.3万元,增长68%,主要是因为一是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绩效工资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增加调级工资发放,补交社会保障费用,奖励工资发放等,二是人员调动和退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008.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8.66万元,占100%;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5.9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8.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

年初预算为   805.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绩效工资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增加调级工资发放,补交社会保障费用,奖励工资发放等,二是人员调动和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8.6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863.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86.65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8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劳务费、水电费、通信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  万元,支出决算为1.35 万元,完成预算的  67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  万元,支出决算为   0.13万元,完成预算的  6.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0.16   万元,减少  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2  万元,完成预算的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节约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44   万元,减少2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节约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13万元,占   6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1.22万元,占   6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3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3个、来宾  16 人次,主要是省市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2 万元,主要是维修、油费支出,截止×××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支出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6.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9.43   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扶贫工作任务重,办公经费、车辆运行,宣传工作经费等增加。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  万元,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工作工地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三部分   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四部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邵阳县房产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根据《邵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扶贫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19}4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合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房产局职级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邵政办发[2002]60号),县房产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及上级的有关管理规定,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拟定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以及房地产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县本级各类房屋的转让、租赁、抵押、典当、赠与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中介、咨询等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及商品房标准购销合同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中收益金的收取与管理。

3、负责县本级房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

4、参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直管公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健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制定并落实廉租住房制度,推动住房商品化。

5、参与住宅建设管理,组织城镇住房解危解困,负责直管公房和危旧房屋的改造工作。

6、负责城镇房产开发管理;培育、规范和发展住宅区物业管理,参与县本级住宅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区房屋公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7、负责城、镇、乡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拆迁中的安置、补偿、调处纠纷工作,依法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管理城乡房屋安全工作,指导城乡房屋维修养护和公房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9、负责原有房屋改(扩)建与装饰装修管理。

10、负责县区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11、负责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机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拆迁事务和房屋经营维修等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初审工作。

12、负责县本级房产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县房产管理行政复议工作。

13、管理房产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修缮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调处房产纠纷和落实私房政策;负责城乡房屋的调查统计工作。

14、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县房产局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县内房产行业管理及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部门有职实有人数82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82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业务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制定了《邵阳县房产局财务资产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使用制度》、《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等

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我局制定的《专项资金使用制度》等制度及文件执行有效,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到位。

2.财务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我局遵循专款专用的财务制度,每一笔专项资金使用都是经过财政部门的严格审核通过,方可支付的。财政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和建设及设备购置也是依照县房产局的资产采购相关政策程序进行地。

2)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财务制度执行资金使用。对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审批制度,并按标准执行预算,财务监控是否有效。

综上所述,我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合法有效。

(二)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9.68万元。

基本支出:949.68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7.27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3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75万元。

项目支出: 58.97万元,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9年各项项目资金共投入58.97 万元,其中年初预算75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9年各项项目支出58.97万元,主要用于等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住房保障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办公等工作。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各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擅自调项、扩项、缩项,不拆借、挪用、挤占。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同时对每笔专项资金的支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专项资金审核程序。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所有项目资金实行统一核算,划清与日常业务收支的界限,没有互相占用,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做到先论证,报批,再使用,最后验收。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就具体情况向主管领导报告。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提出整改、完善意见,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到位、合理。完工后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室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专项评价及结算。

四、资产管理情况

1.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2.抓好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3.规范资产增加,使用,处置手续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事业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方式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目的性原则

绩效评价方式:阶段性评估

(三)评价指标体系

邵阳县房产局2019年项目建设配置方案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准备阶段

2019年2月-3月 为准备阶段

2.实施阶段

2019年4月-12月为实施阶段

3.评价分析阶段

2020年1月-2月 为评价分析阶段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一)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服务工作

1、继续实施老城区4-6片区棚改。今年上级下达老城区4-6片区(石湾片区)棚改任务为260户,实行货币安置,向上申报已完成任务。具体工作中,我中心抽调业务骨干到老城区棚改指挥部,完成老城区棚改4-6片区房屋测绘、评估等调查摸底,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加快推进环虎路与白虎街综合整治及13个乡镇公租房(小套房)项目。白虎街与环虎路综合整治已完成竣工验收,总投资5200万元,累计支付工程款4200万元,已达81%;13个乡镇公租房(小套房)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入住,总投资7580万元,累计支付工程款6400万元,已达85%。

3、优化公租房管理服务。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全面实施公租房动态管理。采用审计软件对公租房入住保障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并在县审计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塘渡口镇、社区的大力协助下,经过大量的信息数据比对,发现13户条件已经改善,不再具备住房保障条件,拟将进行清退,目前已作通3户工作,有望在春节后退出。积极开展公租房租金收取工作。2019年应收取1051户租金154.83万元,已收取125.89万元,完成81.3%,相对往年大幅提高。参照兄弟县市的做法,对伤残军人等优抚群体,出台公租房租金减免政策,减免资金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划转至住房保障部门。完成2480户住房租赁补贴对象资格年审工作,发放补贴资金292.8万元。

4、认真开展老旧城区D级危房与老旧小区摸底。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及省住建厅《关于对城市D级危房建档立卡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老旧城区内的凤凰、石湾、沙坪、双合、大岭、桂竹山等六个社区进行分组分工,共完成摸底老旧小区59个,房屋156栋,建筑面积33.59万平方米,涉及人群2709户9482人。

5、积极申报住房保障项目。完成2020年棚改计划申报工作,计划改造县日杂公司、县生资公司、下花桥供销社等8个项目649户;完成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申报工作,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7个,并将油铺桥商业供销系统、县卫生防疫站及县电影公司等三个老旧小区纳入2020年省级改造示范点。为顺利推进老城区棚改,申报棚改专项债券3亿元,已到位1.81亿元。

(二)不断提高房产行业服务水平

1、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努力引导现有开发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目前全县房地产企业25家(含四上企业7家),物业公司15家(含四上企业4家)。认真搞好预售许可有关服务工作,年内预售许可证18件,预售面积29.7万平方米;全县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3.99亿元,增速100%,商品房销售面积21.8万平方米,增速50%,其中住宅20.9万平方米,非住宅0.9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36.9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6.98万平方米,非住宅20万平方米(其中物业自持7.6万平方米),去化周期16.9个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正式上线,已有3家企业纳入系统监管,重点监管资金总额达到1.2亿元。严格资质管理服务,通过资料审核与现场查勘相结合等方式,严格审查开发企业的守法诚信经营情况,不断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调处购房矛盾纠纷10余起。同时,开展针对物业公司安全整顿活动,消除安全隐患,协调住户与小区物业矛盾6起,督促成立各小区业主委员会3家。

2、房屋交易服务方面。全面做好商品房网上签约服务工作,完成商品房预告抵押备案业务811宗,成交价格约4.09亿元,交易面积约11.2万平方米。完成测绘业务84宗,测绘面积约14.5万平方米,测绘收入35.8万元。白蚁防治共计完成68宗48万平方米,完成白蚁灭治36宗12.6万平方米,有效的预防了白蚁危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新增1771户,归集资金1352万元,全县累计6473户居民缴存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归集资金4563.18万元。

3、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事务方面。抽调精干力量,助力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县城新区1#配置地5户房屋拆迁签协任务,积极参与芙蓉学校、汽配城、塘黄公路房屋拆迁前期工作,完成白新高速、800KV雅江线项目、S223安置地等重点项目6万余平方米房屋测绘评估、调查摸底任务。

八、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九、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对存在的问题能进一步设定明确的绩效考核目标,以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及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点击下载: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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