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湖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列》等规定,邵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a:农村公路规划以及建设
b: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
c: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2、当年主要工作
路政管理方面:共查处公路路面、两侧违法行为112处,立案72件,结案50件,机械清除路障30余处,当事人自行清扫20余处,共收取路政罚设款7.3万元、公路赔补偿12.32万元。
公路养护方面:我县共有农村公路2030公里纳入养护范围,其中省道201公里,县道314公里,乡道523公里,村道992公里。
我局具体负责全县省道、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乡道和村道由各乡镇以及各建制村负责养护管理。在2016年度我局共投入养护资金1122.59万元,主要用于所管养省道、县道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各乡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罗下线、中诸线等安保工程项目;罗家桥等危桥改造项目;杉淡线、河双线、竹活线、长蔡线等公路抢修项目以及水毁修复等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在职实有人数82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90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
当年在职人员82人,比上年增加了1.22%,其原因是分配了1名退伍军人;离退休人员8人,与上年持平。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农村公路管理局决算总收入1928.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85万元,占总收入的51%;上级补助收入953万元,占总收入的49%。
部门决算总支出179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98万元,占总支出的36%;项目支出1122.59万元,占总支出的6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6.21万元,占总支出的1%。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1.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05.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7.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5%。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19.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公路养护支出4.7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5%,公路路政管理支出6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3.5%,其他交通运输支出3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4%。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1.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04万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6万元,原因为减少1台公务车辆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762人,公务接待费开支6.0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06万元,基本持平。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
附件:1、收入决算总表
2、支出决算总表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