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全民健身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06-25 来源: 【字体:

邵阳县全民健身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惯彻执行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省、市《全民健身实施方案》;拟定全县全民健身活动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宣传全民健身政策、法规,普及推广体育健身科普知识;负责指导、协调群众性体育活动,对群众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提供指导和服务。

3、培育和发展全民健身网点,管理和培训健身骨干和社会指导员。
4、拟定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培训体质检测员队伍;负责全县体质检测数据统计、分析、评定,合理运用统计分析成果指导全民健身活动。

5、负责对全县少儿训练的身体形态、机能、生化和骨龄检测;负责对业余训练运动员的资质和成绩评定;开展各类运动项目培训和业余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全县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科学研究,开展科技公关与课题研究。

  6、对全县性群众体育竞赛和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管理,组织、策划各项群众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协调参加市以上群众性体育竞赛;引导各类人群科学锻炼,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7、承办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一、积极组织开展好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3月份,举办“三八妇女”活动,10月份举办了“九九重阳”庆典活动。

二、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比赛。

三、加强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较好地完成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综治平安创建、油茶联点工作均圆满完成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7年全民健身中心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12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2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0辆。

  当年在职人员12人,比上年增加(减少)了0%,离退休人员0人,比上年增加(减少)了0%。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全民健身中心决算总收入1278706.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8706.0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1278706.02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7060.0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9269.88元,占基本支出的8.55%,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70472.26元,占基本支出的83.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963.88元,占基本支出的7.74%。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减少了17%,支出也减少21.1%。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63.2%,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1.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63%。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压缩开支。二是工资普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8706.02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科目一一列示金额和占基本支出的比重)。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其他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邵阳县全民健身中心2017年度车辆合计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对发展健身网点、加强体质检测等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情况是对公园,乡镇村部都安装了健身器材,免费对青少年进行了骨龄测检,加强了全民身体素质。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全民健身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31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19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5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5319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548元,其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三)2017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其主要原因是限制国家工作为人员出国出境考察。

  七、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全民健身中心

2018年6月25日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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