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惯彻执行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省、市《全民健身实施方案》;拟定全县全民健身活动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宣传全民健身政策、法规,普及推广体育健身科普知识;负责指导、协调群众性体育活动,对群众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提供指导和服务。
3、培育和发展全民健身网点,管理和培训健身骨干和社会指导员。
4、拟定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培训体质检测员队伍;负责全县体质检测数据统计、分析、评定,合理运用统计分析成果指导全民健身活动。
5、负责对全县少儿训练的身体形态、机能、生化和骨龄检测;负责对业余训练运动员的资质和成绩评定;开展各类运动项目培训和业余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全县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科学研究,开展科技公关与课题研究。
6、对全县性群众体育竞赛和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管理,组织、策划各项群众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协调参加市以上群众性体育竞赛;引导各类人群科学锻炼,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7、承办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1、综合股。2、业务股。3、国民体质监测股。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11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9.71万元。基本支出: 119.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48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19.71万元,比上年104.22万元增加15.4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19.71万元,比上年104.22万元增加15.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附件下载: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