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8-27 来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邵阳县委办公室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办发[2015]18号规定,邵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广播影、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受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保护合法经营。 

  (3)负责对演出和娱乐、网络、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等场所及文物保护管理、经营、建设工程的文物勘探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负责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的检查落实;承担“扫黄打非”执法工作。   

  (5)查处非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

  (6)负责查处破坏体育设施、非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违法行为。

  (7)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跨区域案件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8)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查处相关违法工作。

  (9)负责查处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

2、当年主要工作

负责查处文化演出、网吧及网络文化经营及电子游戏、文物经营、文艺展览等市场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违法行为;查处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等违法违规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发行中的盗版侵权行为等违法经营活动,承担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9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15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5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0辆。

当年在职人员15,比上年减少了16%,离退休人员0人,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决算总收入1469915.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9915.0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1634342.9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342.9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9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5058.54元,占基本支出的21.2%,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89,284.36元,占基本支出的7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占基本支出的0%。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减少了42.41%,支出也减少了34.28%。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了46.15%,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了41.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00%。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预算。二是压缩开支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9,652.97,占本年支出的100%,。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9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其他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邵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度车辆合计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我单位对文化演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等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情况是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7430.3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公务接待费支出27430.31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48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27430.31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7365.69元,其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三)2019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其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考察

九、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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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附件(固定模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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