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各科及格(含补考),各考查科目合格;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及格(含补考),各考查科目合格。
基础教育股工作人员持毕业证书,根据考试成绩册、毕业生花名册验盖毕业证书专用章(初中毕业证由县教育局验印,高中毕业证由市教育局验印),验盖好毕业证书专用章后,由教育股工作人员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