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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各部门
政府机构各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

机构名称: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

机构地址:邵阳县塘渡口镇大木山振羽大道60号

负责人姓名:姜少华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编:422110

电话:0739-6821518

传真:0739-6821518

邮箱:syxsthj6821518@163.com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9〕15号)《邵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发2019〕15),中共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编发〔2019〕95号)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关于生态环境机构改革精神,切实做好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的工作职责,确保我分局生态环境工作高效运转。

二、基本原则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为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加挂邵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服从局里其他工作的统一调配。

三、股室设置及职责职能

办公室:负责党建纪检、平安建设、禁毒反电诈、扫黑除恶、党建纪检、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迎检及资料汇总保密、乡村振兴、后勤接待、政府采购、政工人事、财务管理、工会妇联、三城同创”、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烤烟、油茶、粮食生产联点、局内务管理及办文办会等工作。

综合股:负责材料撰写、“四严四基”工作;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协调对接相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承担县生环委办公室日常工作、高质量发展考核;承担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日常工作

环境管理一股:统一监督管理辖区内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调查,监督实施辖区内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生态保护和修复;负责环境统计、污染减排、总量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等工作。

环境管理二股:统一监督管理辖区内大气与水污染防治工作,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生态功能区的划分,污染源调查,对接相关部门拟定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实施辖区内大气、水、入河排污口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管理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全局进驻县政务中心事项的审批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实行“前台一站式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模式。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书(普通类)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普通类)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改项目)4、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5、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6、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确认;7、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8、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行政调解;9、入河排污口审批10、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负责辖区内排污许可证初步审核、备案管理及排污许可平台管理;负责政务中心窗口、“三线一单”实施等工作配合自行监测工作

法规宣传股: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法制宣传培训,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相关网络信息报送,负责干部网络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执法考试、生态环境科技、法律文书、合同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案件审查、重大案件提审、行政权力清单清理“放管服”改革、微信公众号管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舆情监控、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牵头新闻媒体上稿信息报送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和环境应急管理。负责辖区内企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建设项目污染防治“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管理和验收工作,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监督管理;牵头负责辖区内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的监管执法记录录入,负责受理和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负责生态环境信访维稳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与答复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县级执法事项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县级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牵头负责配合各级人大执法检查、饮用水源排查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配合自行监测工作

生态环境监测站: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负责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的监测数据录入负责质量强县工作牵头负责自行监测工作)

高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建设项目污染防治“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管理和验收工作,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的监管执法记录录入,负责辖区范围内企业的日常监管、应急管理及执法工作,负责受理和办理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负责辖区内排污许可平台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信访维稳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与答复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管理;负责辖区内企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权限范围内招商引资工作及园区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辖区范围内自行监测工作

四、本规定自202311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方式:0739-6821117(县政府办) 0739-6834107(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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