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邵阳县委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发〔2015〕18号)和《中共邵阳县委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邵文〔2015〕40号),设立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和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建筑业、住房保障、房屋征收、工程建设、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建设人才队伍发展、城镇供水、城乡燃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村镇建设、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建设等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合理制定全县城乡规划以推进全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拟定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规划行政技术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二)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职责。负责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规划设计成果技术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和县本级城市总体规划(含各行业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核、报批、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的执法和监察;参与本县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的编制。
(三)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和各类资金。依法依规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市公用事业电力附加、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和城市园林绿化赔偿费等建设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具体负责城乡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和使用;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调研;组织城市建设项目预(决)算审查;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城乡建设系统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城乡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四)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编制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指导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五)承担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管责任。依规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城镇自来水、建设项目、城乡燃气建设项目及网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设计方案审核、组织实施、建设监管、综合协调,并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六)负责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论证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包括各类城市道路和市政管线)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拟建项目的现场踏勘;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成果的规划审核、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
(七)承担勘察设计管理的责任。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施工图审查和监督管理及其备案;负责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八)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按权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维修基金和白蚁防治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资本金监控、商品房预售许可及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筑业各类企业资质、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含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劳保统筹、工程报建、施工许可、拆除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等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活动。
(十)承担全县世界(国家)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的设立及规划的审批和报批。负责县世界(国家)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传统村落申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传统村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合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建制镇、集镇、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指导全国重点(示范、特色)镇审查报批和建设;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民用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组织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二)负责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建设类及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和各类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初审或审批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承担全县建设行政执法相关责任。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行业各类从业人员依法执法情况,查处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住房和建设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承担全县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1、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建工作
2、负责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
3、负责全县燃气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7年住建局单位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局机关,路灯绿化管理站,全县22个乡镇城建办。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114人,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44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1辆。
当年在职人员114人,比上年减少3%,离退休人员30人,比上年增加13%,其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住建局单位决算总收入23314539.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14539.4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26026134.56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0056.28元,占总支出的41%;项目支出15366078.28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08743.03元,占基本支出的15%,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654304.6元,占基本支出的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7008.65元,占基本支出的13%。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11.86%,支出也增加了34.96%。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41.83%,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4.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8%。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度预算调整、二是人员支出增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26134.56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商品和服务支出1608743.03元,占基本支出的15%,工资福利支出7654304.6元,占基本支出的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7008.65元,占基本支出的13%。2、电费支出1506850.67占项目支出的9%,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859227.61元占项目支出的91%。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其他0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80091.0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54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9544.08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547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844元,主要用于小车维修和加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8批次,1203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09544.08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117.08元,其主要原因是加班开餐增加。
(三)2017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
七、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