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1、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年度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年度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表及附件
1、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决算总表
2、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决算表
3、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邵阳县委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发〔2015〕18号)和《中共邵阳县委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邵文〔2015〕40号),设立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和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建筑业、住房保障、房屋征收、工程建设、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建设人才队伍发展、城镇供水、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村镇建设、等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合理制定全县城乡规划以推进全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拟定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规划行政技术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二)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和各类资金。依法依规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征收、具体负责城乡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和使用;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调研;组织城市建设项目预(决)算审查;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城乡建设系统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城乡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三)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编制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政府有关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指导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四)承担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管责任。依规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城镇自来水、建设项目、城乡燃气建设项目及网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设计方案审核、组织实施、建设监管、综合协调,并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五)负责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论证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包括各类城市道路和市政管线)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拟建项目的现场踏勘;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成果的规划审核、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
(六)承担勘察设计管理的责任。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施工图审查和监督管理及其备案;负责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七)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按权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维修基金和白蚁防治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资本金监控、商品房预售许可及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八)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筑业各类企业资质、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含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劳保统筹、工程报建、施工许可、拆除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等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活动。
(九)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建制镇、集镇、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指导全国重点(示范、特色)镇审查报批和建设;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
(十)负责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民用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组织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建设类及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和各类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初审或审批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承担全县建设行政执法相关责任。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行业各类从业人员依法执法情况,查处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住房和建设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承担全县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十四)承担全县危房改造工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当年主要工作
1、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建工作
2、负责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
3、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工作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城乡建设股、工程股、法制股。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住建局单位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含局机关,路灯绿化管理站,全县22个乡镇城建办三个单位组成。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实有人数107人,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39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1辆。
当年在职人员107人,比上年减少了6%,离退休人员32人,比上年增加了3%,其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死亡人员增加。
第二部分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672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1341 万元,增长 58 %,主要是因为老城区旧城改造项目增加收入。
2018年度支出总计338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781 万元,增长30 %,主要是因为老城区旧城改造项目增加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367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672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33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67 万元,占 32 %;项目支出 2319 万元,占 68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672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1341 万元,增长 58 %,主要是因为老城区旧城改造项目增加收入。
2018年度支出总计338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781 万元,增长30 %,主要是因为老城区旧城改造项目增加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38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781 万元,增长 30 %,主要是因为老城区旧城改造项目增加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38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384 万元,占100%;教育(类)支出 0 万元,占 0 %;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99.42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33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39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
年初预算为 999.4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3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39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城区旧城改造项目增加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6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924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7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保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 140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3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 万元,完成预算的 74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 万元,完成预算的 6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8 万元,支出决算为 6.9 万元,完成预算的 87 %,与上年相比减少 0.1 万元,减少 1.4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0 万元,占 5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9 万元,占 4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0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100个、来宾 1000人次,主要是上级相关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和兄弟单位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6.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9万元,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也需要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40.7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38.82 万元,增长 38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年初预算不足。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支会议费 1.32 万元;开支培训费 0 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 0 万元。(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 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1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 0 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三部分 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四部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及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