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1-06-08 来源:邵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字体: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6、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8、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1、2021年部门新增资产申报表

12、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参与拟定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参与组织实施全县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分配、维修维护等后续服务工作。

3、承担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登记、动态管理和全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审核与发放等事务性工作。

4、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项目申报的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保障性安居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和拨付工作。

5、承担全县直管公房的经营、租赁、维护、改造等事务性工作,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房屋交易相关事务性工作。

6、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为物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协助等下主管部门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等事务性工作。

7、承担白蚁防治相关工作。

8、负责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信息人建设工作。

9、承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56人,实有人数82人。内设股室13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法制股、物业维修基金股、住房保障办、物业开发办、白蚁防治所、测绘所、征收办、档案室、信息股、房屋交易中心、廉租房管理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邵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24.6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94.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调级工资发放及奖励工资发放。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24.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5.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0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调级工资发放及奖励工资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94.62万元,其中: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4.5万元,占0.5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01万元,占9.06%;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6万元,占0.3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8万元,占5.8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01万元,占4.53%;住房公积金支出54.01万元,占6.8%;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575.65万元,占72.4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4万元,占0.3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94.6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4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14万元,下降27.17%,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等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0.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24.62万元,基本支出824.62万元,单位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预算公开表

邵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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