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调整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部分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6-03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字体:

邵委乡振组〔2022〕21号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湖南省财政厅等13部门《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整合资金管理,确保使用精准,经中共邵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调整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部分项目计划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下达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部分项目计划资金规模350万元,主要是对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地点等进行调整,从邵政办函〔2021〕50号文件调整350万元,邵委乡振组〔2021〕27号文件调整50万元(具体项目计划见附表),资金计划由县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另行调整。

二、工作要求

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绩效申报,抓紧项目实施,按时验收报账。从严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整合资金最大效益。

你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相关项目资产管理的规定,及时将项目纳入国有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做好项目资产登记、确权、后续管护等工作。

附件:

附件1:调整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部分项目计划汇总表

附件2: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部分原项目计划文需调整明细表

附件3:调整后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公示期10天,举报监督电话:0739-6828288

中共邵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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