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部门收支概况
第四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说明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第七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第八部分其他重要情况事项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九部分名词解释
第十部分相关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主要职能
县文旅广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地方性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统筹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协调、推动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产业发展,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融合发展。
(四)按权限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行政审核、审批、许可、复议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本行业的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五)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七)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美术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八)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
(九)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管理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
(十一)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审核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同有关部门对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四)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十五)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公益活动,指导、监管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六)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七)监督管理、审核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八)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九)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二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二十一)统筹规划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竞赛、全县竞技运动项目设置重点布局。
(二十二)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的培训和输送。
(二十三)指导管理全县竞技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
(二十四)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五)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广电、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二十六)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二十七)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八)管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二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文旅广体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局机关下设8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文化艺术股、公共服务产业发展股、文化遗产保护股、旅游资源开发股、市场管理执法监督股、广播电视管理股、体育股、二级机构报账制包括村村响播控中心、非遗中心、演出管理站。(乡镇文化站和机线员因机构改革人员已到乡镇,但经费预算目前仍然在局机关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2019年初预算收入10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4.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了基本支出。
(二)2019年初预算支出1069.4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69.4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4.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了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69.4万元。
基本支出: 983.4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3.19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69.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75万元。
项目支出: 86万元,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扫黄打非及文化事业15万元,村村通工程维护经费3万元,信息监控平台建设(上解市资金)2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7万元,文化遗产3万元,非物质传承人8万元,村村响工程工作经费10万元,原体育局经费20万元(新办公地水电补助等5万元,羽毛球比赛5万元,篮球比赛5万元,群众体育设施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0.4万元,文旅广体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文旅广体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文旅广体局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9年文旅广体局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9.46万元,比上年75.67万元减少6.2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其中基本支出983.4万元,比上年956.41万元增加26.9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86万元,比上年108万元减少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文旅广体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文旅广体局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文旅广体局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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